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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01日  星期三
題目:確保學生健康檢查的品質和私密部位的隱私保護
主持人:張慧心
來賓: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研究員李怡嫻

為了確保學生健康檢查的品質和私密部位的隱私保護,教育部與衛生署公布了「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」第十條條文和第二條修正附表,不僅刪除疝氣、唇顎裂和構音異常等學生健康檢查的項目,也將原來包括胸部、腹部和泌尿生殖檢查等學校應檢查的項目,修正為需要家長同意才可以檢查。
台北市學生健檢日前傳出強制學生脫褲檢查,遭到監察院糾正的事件,教育部為了確保學生健康檢查的品質和私密部位的隱私保護,依照國民健康局訂定的「學校健康檢查知情同意及隱私權保護原則」,公布了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十條條文和第二條修正附表,將做為國小一年級到大專校院一年級新生的健康檢查依據。

教育部體育司科長傅瑋瑋表示,這項檢查辦法已經在這個學期開始實施,除了刪除疝氣、耳鼻喉科的唇顎裂和構音異常等學生健康檢查的項目,而且像是原來胸部、腹部、隱睪症和泌尿生殖檢查等學校應檢查的項目,也修正為應檢查需要家長同意才可以檢查。

傅瑋瑋科長指出,儘管應檢查的項目,家長不同意學生在學校進行胸部、腹部和泌尿生殖檢查,卻還是要到醫療院所進行檢查,並將檢查報告結果繳交學校。

此外,這項辦法也規定耳鼻喉科的耳膜破損、盯聹栓塞、扁桃腺腫大和其他異常項目,只需要針對國小新生進行檢查,至於其他階段的入學新生則可視需要辦理。


學生健檢隱私權新規定上路  保障您家孩子健康快樂上學

研發組長  朱顯光

最近許多學校陸續開始安排學生健檢,但去年曾發生過男醫師要求女學生脫褲驗疝氣的爭議,讓家長收到「健檢說明同意書」時,都不免擔心孩子受檢時隱私權是否會受傷害。

特別提醒大家,教育部已經新修訂增列「學校健康檢查知情同意及隱私權保護原則」,要求學校應在健檢前發給家長同意書,說明檢查項目、進行方式與注意事項。特別是明定隱私部位檢查須先由家長及學生同意,學生健檢時如察覺準備不周延或感到不舒服,仍可當場拒絕。

醫改會的叮嚀
醫改會整理一些捍衛學生健檢隱私權益的重點,請家長與老師們幫忙關心留意,讓在學孩子都能「身心健康與舒適」地接受檢查:
一、胸部、腹部、泌尿及生殖器等私密檢查前,應適時向學生說明檢查部位及方法(如:觸診、叩診或褲子可能會被褪至大腿等),以減少疑慮或恐慌。
二、私密檢查的場所,應單獨隔間或設置屏風等防護措施。
三、檢查時應保持「一出一進」。
四、如果家長不同意子女在校內檢查,可自行帶至合適的醫院檢查。

文章轉載處: 1.http://www.ner.gov.tw/webner/culturenews/culture/culture-detail.asp?id=115919
2. http://www.thrf.org.tw/TC/Page_Show.asp?Page_ID=1284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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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問大綱:

1.有那些檢查項目容易引起爭議?實際發生的案例如何?請詳細舉例之
2.之前發生疝氣過度檢查的事件,醫界認為沒有過度檢查,但令學生不舒服、家長也跳腳,應如何解讀和因應?
3.女生的檢查項目中,應注意那些部分,學生應如何主張自己的受檢權益?
4.家長應如何為孩子心理建設?如果覺得不當檢驗,應如何申訴或深入了解及捍衛權益?
5.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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