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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  05 月   24日  星期三

主題:師大體育系黃佳平與師大歷史李佩欣談「乖學生.壞學生」由誰來認定? 
主持人:張慧心
來賓姓名:師大體育系黃佳平、師大歷史李佩欣

操行成績一直是教師評比學生校學校的一項工具。基本分從80分起跳,依照學生行為的好壞來增減分數,而結果卻成為影響學生德育成績──領獎學金、推甄、得獎的權益。
為保障學生人權,教育部部務會報修正通過一項重大規定,今年八月一日 九十五學年)起,小一、國一開始逐年廢除國中小學生操行成績(現稱為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」),日常生活表現只能依據學生的行為事實記錄,並酌予提供具體建議,不能評分、評等第,也不能出現諸如「品學兼優」、「樂觀進取」、「品行不良」等綜合性評價。
然而,深入探討「操行成績史」的演化與利弊,也發現從國小到大專院校,仍是以分數量化的方式來評斷一個品德與操守,問題是,誰有資格去評斷另一個人的操守?人們希望自己被這樣這樣量化嗎?究竟操行成績代表了什麼意義?
中學生權利促進會認為,人沒有權利去描述一個人的品格與操守。即便是聖人,也不能去對一個人做品德上的評論。所以,學生們主張廢除操行成績或描述!不要再讓片面的事實,傷了孩子的心!?


 
 
訪綱:
1.操性成績在教育上的「意義」是什麼?新制操性成績是怎麼打的?為什麼要改變成這樣?
2.長久以來,「品學兼優」似乎是好學生的代名詞?但事實上,很多老師根本認為「學優」才能「品優」,其間是否有些迷思?
3.過去操性成績打分數,究竟出現過那些弊病或問題?
4.當行為全部分數化時,學生究竟學到了什麼?或知不知道未來學習方向?
5.新制操性成績的打法,會不會又流於形式或失之偏頗?究竟應如何看待新的評量方式?
6.究竟操性的優劣應如何認定?國外的情況又是如何評量這部分的學習狀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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