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31日   星期一
題目:當老師是精神病患
主持人:張慧心
來賓:教育中心主任謝淑美、國泰醫院精神科葉宇記醫生

當老師是精神病患…   專訪國泰醫院精神科葉宇記醫師    口述  ◎葉宇記   整理  ◎傅伯寧  

不曾有學校要求我鑑定教師的精神狀態,倒是有已患病的老師休養一段時間後,請我鑑定他是否適合回校工作,但我不知道他將鑑定結果交給教評會或校長或誰。精神病在分類學上有十大類、兩百多種,加以每個人的病情不同,精神醫師其實無法判斷一個老師是否適任,這得由學校來評估。 

向我求診的教師中,最常見的是失眠、焦慮等精神官能症患者,很少人罹患重大精神病症。當然,我在台北市升學競爭較激烈的學區看診,也可能教師一罹患重大精神病,即在家長抗議下離職,沒有機會來找我。 

各行各業都有工作壓力,教師也不例外,但是教師在道德上、教育能力上,往往受到較大期待。減輕壓力的技巧,已是老生常談,但是的確非常有效:設定工作的輕重緩急,先做比較緊急的;不知從何做起的大工作,可以切割成幾個階段,依序來做;懂得向人求助,例如女老師回家後,不要獨攬管教責任,甚至包辦所有家務,記得要求丈夫分工合作。 

至於重大精神病症,主要有「精神分裂症」和「躁鬱症」,我們對它必須有基本認識,才不會盲目的恐懼和排斥。  精神分裂.躁症.鬱症  「精神分裂症」常在二、三十歲時發作,其特徵是幻想,嚴重時答非所問、前言不對後語,思考鬆散,以至於工作和生活的能力退步,例如無法流暢的教學,無法洗澡以保持個人衛生等。但即使如此,也要持續半年以上,我們才會認定那是精神病。 

「躁鬱症」有點被污名化,所以又稱「情感性精神病」,其特徵是時「躁」時「鬱」。「躁」時精力旺盛,自信滿滿,晚上不睡覺,想做很多事,甚至一口氣訂購十輛賓士轎車分送親友,以一位任教的病人來說,他上起課來,口若懸河,內容卻邏輯不通,不但自己拼命幹活,還出一大堆功課給學生;進入憂鬱期時,他可以連續沮喪兩個星期,對人生悲觀,寢食難安,甚至想自殺。值得注意的是,躁期或憂鬱期外,也有正常期,患者在正常期時,應付自如,表現良好。  

次要的精神病中,最常見的是妄想症,可細分為被害妄想、宗教妄想、戀愛妄想、身體妄想等。精神分裂症也會妄想,但它伴隨著幻覺、思考鬆散等,妄想症患者則仍保留了思考能力。妄想症患者基於妄想,做出膜拜、跟不存在的人交談等行為,容易令學生、同事、家長奇怪或害怕。妄想症是慢慢形成的,比較常在四、五十歲時發作,患者已經具備某些社會技能,仍然可以上班,過家居生活,只是比較辛苦,隨時要應付妄想,只有最親密的人知道他有這毛病。  

根據研究,在台灣或美國的社會中,不分社經階層的高低,每一百人中有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,這樣的盛行率其實是很高的。教師這個族群並不比其他族群容易或不容易罹患精神病,因此我們推論,每一百名教師中也有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,躁鬱症的比例則稍高於百分之一。  精神異常的老師們  我大約看過三、四百名病人,其中有一位蔡小姐是精神分裂症患者。蔡小姐三十餘歲,已婚,任教於國中,原本教學情況不錯,丈夫外遇後,開始睡不好,幾個月後,變得多疑,懷疑先生勾搭樓上下的鄰居,晚上聽見奇怪的交談聲,嘲笑她被先生蒙在鼓裡,指責她不做家事才被先生嫌棄。學校發現蔡老師授課時不能專心,本來很愛乾淨,如今變得邋遢,便轉告她家人注意。 

蔡老師第一次求診,父母兄姐跟著來,我看出家人很關心她,心想:「還有救。」有時,同事帶病患來,而且代說開場白,我就想:「糟糕,病患是心甘情願來的嗎?」蔡老師初見我時,很生氣,她自認是受害者,明明沒病,卻被帶來精神科。我不挑戰她的妄想,而是同理她生病後所承受的痛苦,如失眠、無法授課、沒有胃口等,再開藥給她,說吃藥可以幫助她恢復正常作息。 

精神分裂症是腦部內分泌失去平衡所致,持續服藥,確能改善病情。蔡老師依我囑咐服藥,兩個多星期後,幻覺開始減少,五六個月後,幻覺已經很少出現,教學也回到常軌。 

張先生身材魁梧,已婚,任教於國中,是個躁鬱症患者。他在「躁」期上課時,講話快又大聲,主題天馬行空,不管學生懂不懂,憂鬱期時,上課姍姍來遲,不能專心,沒有自信,愛講不講,動不動叫學生自習。張老師到處買東西送人,在路上發鈔票給陌生人,認為他在行善;他想到好主意,就好心建議別人,對方不接受,他就發怒,拍桌或罵人,即使面對校長,也不假辭色。 

在華人社會中,憂鬱期的病態表現往往不受重視,躁期的表現比較令人害怕。校方終於把情況告訴他家人,他隨家人來就診時,妄想嚴重,喋喋不休。我安排張老師住院,一般住院,為期約兩三星期。 
出院後,張老師定期門診,病情大幅改善,教學恢復正常,半年內只出現一次為期約兩星期的憂鬱期,而且並不嚴重。糟糕的是,張老師覺得自己沒事了,自行停藥,停三個月後,他開始拼命寫教案、製作教具,自信必能在展覽和比賽中奪得冠軍,他的躁鬱症復發了,被迫再來求診。 

精神病跟糖尿病、高血壓等慢性病一樣,可以藥品控制病情,但一旦停止治療,就可能復發。此後,張老師反覆在「用藥控制病情」和「停藥復發」間擺盪,由於腦部內分泌被打亂,藥效也變得沒有初次發作時好,這對病情很不利。校方將張老師調離導師職務,安排他教特定班的特定課程,要求他定期提出就診證明書,確認他持續接受治療。  關心他,更要醫治他! 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,家人關心和支持病人,非常重要,否則病人可能根本不想或不敢來就診,醫生就沒有機會治療他了。 

光是關心,還不夠,還要懂得如何勸他接受治療。病患說他聽到奇怪的聲音時,如果你回答:「那是你的妄想,都是假的,別人聽不到,只有你聽得到,因為你病了。」恐怕只會令他不再信任你,甚至敵視你。我們該做的是,去同理那些妄想令他承受到的痛苦,讓他明白,你很想幫助他解除他的痛苦。此外,要注重措辭,不要說「你病了」,不妨說「你心理壓力太大」,不要說「精神科」,不妨用許多醫院已改稱的「身心科」(雖然這不是衛生署的法定用語),總之,「請身心科的醫生教你如何抒解心理壓力」就是很好的說法。  

「強制精神病患就醫」涉及病患人權的考慮,是一個大問題,依照現行精神衛生法,病人明顯有「傷人自傷之虞」時,才能強制他就醫。像前述的躁鬱症患者張老師,我明知住院對他有好處,還是要提出他「有傷人之虞」,才能強制他住院。如果一位老師並未傷人自傷,「只是」罵幹你娘、亂踢狗、自言自語等,依法是不能強制他就醫。我認為,這時學校應該以行政手段,半強制地安排當事人接受精神鑑定。 

二○○七年七月,「精神衛生法」宣布新增「強制社區治療」條文,精神醫學界正頻繁召開研討會,討論如何執行,其中一個方向是,如果預期一名已被診斷為精神病患的病人,中斷治療後病情將惡化,可以強制他持續接受治療。 

文章出處(人本教育札記225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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