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常玉慧

一個思慮不嚴謹的年輕男孩,手指輕輕一點,把自己和女友的性愛露點親密照片,在網誌上曝了光,幾分鐘內傳遍網路,雖然立即拉抬了網路人氣,卻留下對仍在大學唸書的女朋友,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痕!

網誌或部落格是時下年輕人非常流行的玩意兒,五院院長是誰?台灣競爭力有多少?兩岸關係如何?畢業的出路怎樣?他們可能反應冷淡,但只要談到某些熱門網站、人氣指數高的無名、天空當紅部落格,年輕一代打開話匣子,可能就有說不完的八卦點滴!

為了要衝人氣、比熱門,很多年輕人把自己的照片刊登在部落格上,卻沒想到此舉可能傷害到自己、或傷害到最愛的人,例如五月初在無名小站發生的這樁裸照散佈事件,為防當事女學生有輕生念頭,大學校方已安排專人輔導,法界人士指出,輕率散布性愛照的男生已觸犯《刑法》,可能判刑兩年。有網友則寫下「痛苦會過去,照片會留下」的深深嘆息。

部落格會在短短幾年就成為網路世界最大勢力,是因為2000年前後新進好用的部落格架設工具,讓網頁的架設技術問題獲得解決,誰都可以藉簡單的電腦技能,書寫個人特別的興趣、知識或生活。

2000年十月魁北克政府語言機關,將部落格正式定義為「持續更新發表文章且形式自由的網頁」,2003年伊拉克戰爭讓一批戰地記者在自己部落格上發表個人觀點,彌補傳統媒體發展空間的不足的遺憾。

戰爭、災難(如911)、選舉都促使部落格紅極一時,演變到現今世界,幾乎每一秒鐘都有無數個部落格在誕生和消滅,然而部落格的發展還不止於此,這種自由創作的形式現在還演化出行動影像部落格、許多隨時更新的私密網路日誌,這回出事的就是私密網誌上的照片。

「我渴望創作、我需要書寫帶來的感動、在這個創作空間裡我要赤裸裸的展現自我…..」「我的父母不知道我有部落格,我也不希望他們讀到,但是我的部落格每天有數千人瀏覽,我在這裡描述每天的生活….」這是兩位年輕部落客的話。

在各種形式的部落格當中,私密網誌是大量存在而且流行的一種,無法統計的創作者每天幾乎『住在』自己的部落格當中,隨時上傳、紀錄、發表自己私密生活,任何所見所聞、奇聞軼事都可以張貼變成部落格的內容,部落客似乎分分秒秒在與時間賽跑,他們有些半強迫性地維護、增添、修改、發表創作內容,根據統計,持續寫部落格的人平均每天花一小時創作自己的部落格,寫部落格變成每天必須的一種慾望或是精神狀態。

不過根據麻省理工學院在2004年的正式調查,1/3的部落客曾因他們發表在部落格的內容而引起一些麻煩和困擾。部落格展現的全新力量,讓以前的瀏覽網站者變成共同創造者,只是在演出、展現自我風格的同時,也不能忽視網路快速傳播的特性,為人父母部落格的概念不可不知,尤其對自己孩子是否也有專屬或常瀏覽的的部落格應當多多關懷,如果悄悄到孩子的部落格探訪一番,說不定會對網誌上的那個自由的心靈大吃一驚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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