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
題目:校園霸凌家長守則
主持人:常玉慧
來賓:兒童福利聯盟研究發展處副組長邱靖惠
根據教育部統計,最近一個學期,竟有三萬名國中小學生,曾遭受校園霸凌。另一項調查顯示,有一成的國高中職生,曾以肢體或語言等方式霸凌同學。
校園「強凌弱,眾暴寡」事件頻傳,很可能是受社會風氣影響,卻因此增加校園暴戾之氣,委實值得重視。事實上,校園霸凌歪風,世界各國皆有,日本小公主愛子,也傳出在學校遭同學欺負,怕得不敢上學;美國校園霸凌更嚴重,甚至引起開槍報復,釀成集體死傷的悲劇。
「霸凌」是音譯名詞,又稱校園欺凌或校園暴力。青少年在學校中,彼此打打鬧鬧是很正尋常的事,若發生不平等的欺壓,包括肢體或言語的攻擊、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、類似性騷擾的談論,或對身體部位的嘲諷譏笑,都屬於霸凌行為。
受霸凌兒童會出現生氣、害怕、委屈等心理機轉,但因受強大力量壓制,不敢反抗或告訴大人,在挫折一再難以平衡下,有些會出現自卑、退縮或自殘等反應,長期忍受的後果,可能戕害身心健康,甚至扭曲人格發展。
根據研究,出現嚴重霸凌行為者,成年後的犯罪率,是一般人的四倍以上;長期受霸凌者,長大後則有憂鬱、缺乏自信及暴力衝突傾向,為社會埋下不安的火種。
美國有三十七州制訂反霸凌法,強制校方必須介入處理霸凌事件。我們除了消極的對加害者記過,幫受害者轉班、轉校之外,也應有更積極的對策,媒體更要善盡專業倫理,避免過度渲染霸凌,還給下一代健全成長環境。